《管子》 国 蓄 第 七 十 三

作者:管仲
  国有十年之蓄,而民不足於食,皆以其技能望君之禄也。君有山海之金,而民不足於用,是皆以其事业交接於君上也。故人君挟其食,守其用,据有余而制不足,故民无不累於上也。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幣,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夫民者亲信而死利,海內皆然,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故民爱可洽於上也。租籍者,所以彊求也。租税者,所虑而请也。王霸之君,去其所以彊求,废其所虑而请,故天下乐从也。利出於一孔,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詘,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养,隘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凡將为国,不通於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是故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彊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賡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且君引錣量用,耕田发草,上得其数矣。民人所食,人有若干灸亩之数矣,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飢饿不食者何也,谷有所藏也。人君铸钱立幣,民庶之通施也。人有若干百千之数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足者何也,利有所并藏也。然则人君非能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则君虽彊本趣耕,而自为铸幣而无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恶能以为治乎?  岁適美,则市糶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適凶,则市糴釜十繈,而道有饿民。然则岂壤力固不足,而食固不赡也哉?夫往岁之糶贱,狗彘食人食,故来岁之民不足也。物適贱,则且力而无予,民事不偿其本。物適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然则岂财物固寡,而本委不足也哉。夫民利之时失而物利之不平也。故善者委施於民之所不足,操事於民之所有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可得而平也。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隨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鍾之藏,藏繈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鍾之藏,藏繈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鍾镶粮食,毕取赡於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繒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

  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於其不平之闲。  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於君也。夫以室廡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贏。五者不可毕用,故王者●行而不尽也;故天子籍於幣,诸侯籍於食。中岁之谷糶石十钱。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岁凶谷贵,糴石二十钱,则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是人君非发号令收嗇而户籍也,彼人君守其本委谨,而男女诸君吾子无不服籍者也。一人廩食,十人得余。十人廩食,百人得余。百人廩食,千人得余。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谷贱则以幣予食,布帛贱则以幣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前有万乘之国,而后有千乘之国,谓之抵国,前有千乘之国,而后有万乘之国,谓之距国。壤正方,四面受敌,谓之衢国。以百乘衢处,谓之託食之君。

  千乘衢处,壤削少且,万乘衢处,壤削太且。何谓百乘衢处託食之君也?夫以百乘衢处危慑围阻千乘万乘之闲,夫国之君不相中,举兵而相攻,必以为扞挌蔽圉之用,有功利不得乡。大臣死於外,分壤而功,列陈系纍获虏,分赏而禄,是壤地尽於功赏,而税臧殫於继孤也,是特名罗於为君耳,无壤之有,号有百乘之守,而实无尺壤之用,故谓託食之君。然则大国內款,小国用尽,何以及此?曰:「百乘之国,官赋轨符,乘四时之朝夕,御之以轻重之准,然后百乘可及也。千乘之国封,天财之所殖,械器之所出,财物之所生,视岁之满虚,而轻重其禄,然后千乘可足也。万乘之国,守岁之满虚,乘民之缓急,正其号令,而御其大准,然后万乘可资也。」玉起於禺氏,金起於汝汉,珠起於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託用於其重,以珠玉为上幣,以黄金为中幣,以刀布为下幣;三幣,握之则非有补於煖也,食之则非有补於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且。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於万民而籍於号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