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志》 夷坚丁志卷二 兴国狱卒 作者:洪迈 兴国军司理院.有囚抵法.当陵迟.狱卒李镇行刑.囚告之曰、死不可辞.幸勿断我手.将不利于尔家.镇不听.至市先断其二手.曰、看汝将柰我何.越二日、镇妻生子.两腕之下如截.时王澬稚川为通判.亲见之. 上一章 夷坚志序 目录 下一章 夷坚丁志卷二 丘氏豕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