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得西法的诗词(301首)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
”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上篇
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恳恳。
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之遗风矣。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邳豹、公孙支于晋。
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
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谨奏;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
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将有所不称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之尽言焉。
亡是公听然而笑曰:“楚则失矣,而齐亦未为得也。
夫使诸侯纳贡者,非为财币,所以述职也。
封疆画界者,非为守御,所以禁淫也。
今齐列为东藩,而外私肃慎,捐国逾限,越海而田,其于义固未可也。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
是皆有以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其生也有自来,其逝也有所为。
故申、吕自岳降,傅说为列星,古今所传,不可诬也。
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