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谁之罪的诗词(133首)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子卿足下:勤宣令德,策名清时,荣问休畅,幸甚幸甚。
远托异国,昔人所悲,望风怀想,能不依依?昔者不遗,远辱还答,慰诲勤勤,有逾骨肉,陵虽不敏,能不慨然?自从初降,以至今日,身之穷困,独坐愁苦。
终日无睹,但见异类。
韦韝毳幕,以御风雨;羶肉酪浆,以充饥渴。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
”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月日,居易白。
微之足下:自足下谪江陵至于今,凡枉赠答诗仅百篇。
每诗来,或辱序,或辱书,冠于卷首,皆所以陈古今歌诗之义,且自叙为文因缘,与年月之远近也。
仆既受足下诗,又谕足下此意,常欲承答来旨,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总为一书,致足下前。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