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赦罪的诗词(44首)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
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
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
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说。
左右曰:“王,人君也。
斶,人臣也。
王曰‘斶前’,亦曰‘王前’,可乎?”斶对曰:“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
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
”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
譬如蓑笠,时雨既至,必求之。
驾部员外郎李君宗固,景祐中良吏也,守汉州。
有道士尹可元,精练善画,以遗火得罪,当死。
君缓其狱,会赦,获免,时可元年八十一,自誓且死必为李氏子以报。
可元既死二十余年,而君子世昌之妇,梦可元入其室,生子曰得柔,小名蜀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