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喜杀生权”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漫喜杀生权”全诗
故垒开都邑,遗民杂汉编。
不知臣仆贱,漫喜杀生权。
燕俗嗟犹在,婚姻未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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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苏辙 翻译、赏析和诗意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是苏辙所写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奚君有五亩的宅院,封户就有一成的田地。故垒开辟为都邑,遗民杂居其中。他不知道臣仆的身份卑微,却满心欢喜地享受着杀生的权力。燕国的风俗依旧悲叹,婚姻也未能圆满。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奚君在中京南有五亩宅院和一成田地的境况。宅院原是故垒,经过开辟成为都邑后,遗民们杂居其中。然而,奚君并不意识到自己是臣仆身份,反而满心欢喜地享受着杀生的权力。诗中还提到了燕国的风俗仍然悲叹不已,奚君的婚姻也未能如愿。
赏析:
这首诗词以奚君的生活为切入点,透露出作者苏辙对社会现实的观察和思考。奚君作为一个臣仆,拥有一定的财产和权力,但却对自己的身份视而不见。他忽略了自己的出身,追求权力和享受,这种追求与社会风尚、道德伦理产生了冲突。诗中的燕国风俗和婚姻的隐喻,也可被视为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批判。
苏辙通过描写奚君的境况,批判了当时社会上一些人贪图权力、忽视身份的现象。诗中的燕俗和婚姻的未许连,也可以理解为对社会道德和伦理的担忧。整首诗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思考和批判,展示了苏辙深厚的文学功底和对社会问题的敏锐观察。
“漫喜杀生权”全诗拼音读音对照参考
fèng shǐ qì dān èr shí bā shǒu xī jūn zhái zài zhōng jīng nán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 奚君〈宅在中京南·〉
xī jūn wǔ mǔ zhái, fēng hù yī chéng tián.
奚君五亩宅,封户一成田。
gù lěi kāi dū yì, yí mín zá hàn biān.
故垒开都邑,遗民杂汉编。
bù zhī chén pú jiàn, màn xǐ shā shēng quán.
不知臣仆贱,漫喜杀生权。
yàn sú jiē yóu zài, hūn yīn wèi xǔ lián.
燕俗嗟犹在,婚姻未许连。
“漫喜杀生权”平仄韵脚
平仄:仄仄平平平
韵脚:(平韵) 下平一先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