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 曹勋

宋代   曹勋
庶揖让以敉宁兮传诸罔极,世不乏圣兮惟皇与直。
俾帝尧之至公兮,终维斗之不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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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曹勋)

曹勋头像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

《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曹勋 翻译、赏析和诗意

《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是宋代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在补充的乐府十篇中,有一首名为《帝有虞氏乐歌》的诗歌。庶民互相敬让以达到和谐,传承至今无违逆之者,世间并不缺少圣人,只有皇帝和直言不讳者才是圣人。使帝尧的至公精神永存,坚定如北斗星不改变。

诗意:
《帝有虞氏乐歌》通过歌颂帝尧时代的社会和谐和圣人的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社会和个人道德价值的讴歌和追求。诗中提到了庶民互相敬让,传统道德观念得以延续至今,同时强调了当时只有皇帝和直言不讳者才能被称为圣人。最后,诗人通过比喻,将帝尧的至公精神与北斗星的恒定不变相提并论,赞美了帝尧的高尚品德和领导才能。

赏析:
《帝有虞氏乐歌》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现了作者对社会和个人道德的思考和赞美。诗中的庶民敬让和圣人的形象,呼应了传统礼教观念,强调了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在古代社会中,皇帝被视为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直言不讳者则被认为是能够直抒胸臆、忠言逆耳的贤者。通过将这两者与圣人相提并论,诗人表达了对道德高尚和领导能力出众的人的崇敬。

最后两句中的比喻,将帝尧的至公精神与北斗星的恒定不变相联结,赋予了帝尧的品质以永恒的意义。北斗星作为恒定不变的天体,象征着帝尧的高尚品格和不变的道德准则。这一形象的运用,使诗词更富有感染力和内涵,深化了对帝尧时代的赞美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

总体而言,《帝有虞氏乐歌》通过歌颂帝尧时代的和谐社会和圣人的品质,以及对道德价值的追求,表达了作者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对高尚品德的赞美。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和生动的比喻,展现了作者对社会伦理和个人道德的思考,具有一定的艺术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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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曹勋 拼音读音参考

bǔ yuè fǔ shí piān dì yǒu yú shì yuè gē
补乐府十篇·帝有虞氏乐歌

shù yī ràng yǐ mǐ níng xī chuán zhū wǎng jí, shì bù fá shèng xī wéi huáng yǔ zhí.
庶揖让以敉宁兮传诸罔极,世不乏圣兮惟皇与直。
bǐ dì yáo zhī zhì gōng xī, zhōng wéi dòu zhī bù tè.
俾帝尧之至公兮,终维斗之不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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