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诛的诗词(463首)
二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
恐惧不敢逃遁,不知所为,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以求毕其说,而请命于左右。
愈闻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呼而望之也。
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
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禄利也,所贪者财货也。
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攘夷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敢叛。
管仲死,竖刁、易牙、开方用,威公薨于乱,五公子争立,其祸蔓延,讫简公,齐无宁岁。
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
故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
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
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於天下。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
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齐国邻邑相望,鸡狗之音相闻,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权白孟德足下:辱书开示祸福,使之内杀子布,外擒刘备以自效。
书辞勤款,若出至诚,虽三尺童子,亦晓然知利害所在矣。
然仆怀固陋,敢略布。
昔田横,齐之遗虏,汉高祖释郦生之憾,遣使海岛,谓横来大者王,小者侯,犹能以刀自刭,不肯以身辱于刘氏。
东都主人喟然而叹曰:“痛乎风俗之移人也。
子实秦人,矜夸馆室,保界河山,信识昭、襄而知始皇矣,乌睹大汉之云为乎?夫大汉之开元也,奋布衣以登皇位,由数期而创万代,盖六籍所不能谈,前圣靡得言焉当此之时,功有横而当天,讨有逆而顺民。
故娄敬度势而献其说,萧公权宜而拓其制。
时岂泰而安之哉,计不得以已也。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
』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