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泽物的诗词(610首)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
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
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
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
宣公夏滥于泗渊,里革断其罟而弃之,曰:“古者大寒降,土蛰发,水虞于是乎讲罛罶,取名鱼,登川禽,而尝之寝庙,行诸国,助宣气也。
鸟兽孕,水虫成,兽虞于是乎禁罝罗,矠鱼鳖,以为夏槁,助生阜也。
鸟兽成,水虫孕,水虞于是乎禁罜,设阱鄂,以实庙庖,畜功用也。
且夫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麋,鸟翼鷇卵,虫舍蚔蝝,蕃庶物也,古之训也。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
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
”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
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
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
”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
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 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
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
渔父见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与?何故至于斯?”屈原曰:“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渔父曰:“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
世人皆浊,何不淈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餔其糟而歠其醨?何故深思高举,自令放为?”屈原曰:“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湘流,葬于江鱼之腹中。
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
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
然则乡之所谓知者,不乃为大盗积者也?故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何以知其然邪?昔者齐国邻邑相望,鸡狗之音相闻,罔罟之所布,耒耨之所刺,方二千余里。
阖四竟之内,所以立宗庙、社稷,治邑、屋、州、闾、乡、曲者,曷尝不法圣人哉?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维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竞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怡红院浊玉,谨以群花之蕊,冰鲛之縠,沁芳之泉,枫露之茗,四者虽微,聊以达诚申信,乃致祭于白帝宫中抚司秋艳芙蓉女儿之前曰: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通“又)”六载。
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
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忆女儿曩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