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捕的诗词(98首)
乙丑岁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获一雁,杀之矣。
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于地而死。
”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
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丘词》。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
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
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
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
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
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谨奏;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事: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
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
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将有所不称其任。
是故事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之尽言焉。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时北兵已迫修门外,战、守、迁皆不及施。
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
会使辙交驰,北邀当国者相见,众谓予一行为可以纾祸。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
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仑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
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
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襄阳庞公少检束,白发不髡亦不俗。
世所奔趋我独弃,我已有余彼不足。
鹿门有月树下行,虎溪无风舟上宿。
不识当时捕鱼客,但爱长康画金粟。
杜口如今不复言,庞公为人不曲局。
东西有人问老翁,为道明灯照华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