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造句
“青苗法”的解释
1、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更张,施行了"青苗法"。
2、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易辙,施行了青苗法。
3、他推行的青苗法虽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也加重了农民负担,其害甚于加赋税,最终因得不到社会各阶级的支持而失败。
4、秋田县的调查方法是从稻田中逐块割取植株的青苗法,与粮食厅采用的不分田块进行的混合法相比,查出的浓度会明显偏高。
5、熙宁三年,青苗法,改诸路更戍法,推保甲法,募役法……
6、其中最受关注的“青苗法”规定,在每年夏秋两收前,民户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
7、利国利民的青苗法,他们执行起来,就不管百姓愿意不愿意,硬性摊派,强造政绩工程;摊派后,又加息,严酷追债。
8、就理论上来说,王安石的“青苗法、市易法”是可以实施的。
9、王安石在鄞县做官时曾经做过类似青苗法的试验,“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效果很好,为什么推广到全国就出了大问题呢?其实道理也不难理解。
10、比如“青苗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的,而且,他在鄞县做官时试验过,“贷谷于民,立息以偿”,效果不错。
11、例如王安石的“青苗法”,本意为青黄不接的农民提供小额贷款。
12、特别是“青苗法”在执行中严重走样,损害了百姓利益,导致民怨沸腾,因此,他多次上书提意见。
13、曾上奏反对青苗法“别为一赋以蔽海内,非王道之举”,熙宁七年,王安石罢相,朝廷宣其复出为官。
14、这就是后来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雏形。
15、市易法、青苗法等只是把原来由商人集团获得的利润转归国家所有了,百姓的负担没有减轻。
16、斯时,王安石位居参知政事,掌副丞相之职,“毗大政,参庶务”,在宋神宗赵顼支持下推行“青苗法”。
17、王安石纵使留下了身后名,纵使千百年后的美国人都在借鉴他的“青苗法”,纵使“后来谁与子争先”,又能怎样?他始终是孤寂的。
18、这里是潮汕十余万袁氏的发祥地,相传始祖为袁琛,为北宋兵部尚书,因反对王安石推行青苗法被贬为潮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