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國待遇的读音 最惠國待遇的意思
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拼音:zuìhuìguódàiyù,英语: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简称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 最
- 惠
- 國
- 待
- 遇
“最惠國待遇”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zuì huì guó dài yù]
- 汉字注音:
- ㄗㄨㄟˋ ㄏㄨㄟˋ ㄍㄨㄛˊ ㄉㄞˋ ㄩˋ
- 简繁字形:
- 最惠国待遇
- 是否常用:
- 否
“最惠國待遇”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最惠国待遇 zuìhuìguó dàiyù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
辞典解释
最惠国待遇 zuì huì guó dài yù ㄗㄨㄟˋ ㄏㄨㄟˋ ㄍㄨㄛˊ ㄉㄞˋ ㄩˋ 缔约国之一给予第三国某种权利时,其他缔约国即当然享受同等的权利,而不必另订新约。
英语 most favored nation
德语 Meistbegünstigung (S)
法语 Clause de la nation la plus favorisée
网络解释
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拼音:zuìhuìguódàiyù,英语: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简称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最惠國待遇”的单字解释
【最】:副词。表示在程度上达到极点,超过一切同类的人或事物:最好。
【惠】:1.给予的或受到的好处;恩惠:小恩小惠。施惠于人。受惠无穷。2.给人好处:平等互惠。3.敬辞,用于对方对待自己的行动:惠临。惠顾。惠存。4.又同“慧”。
【國】:同“国”。
【待】:[dài]1.对待:优待。以礼相待。待人和气。2.招待:待客。3.等待:待业。严阵以待。有待改进。4.需要:自不待言。5.要;打算:待说不说。待要上前招呼,又怕认错了人。[dāi]停留:待一会儿再走。也作呆。
【遇】:1.相逢;遭遇:相遇。遇雨。遇险。不期而遇。2.对待;款待:待遇。优遇。冷遇。3.机会:机遇。际遇。4.姓。
“最惠國待遇”的相关词语
* 最惠國待遇的读音是:zuì huì guó dài yù,最惠國待遇的意思: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拼音:zuìhuìguódàiyù,英语: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简称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
基本解释
最惠国待遇 zuìhuìguó dàiyù
[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 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
辞典解释
最惠国待遇 zuì huì guó dài yù ㄗㄨㄟˋ ㄏㄨㄟˋ ㄍㄨㄛˊ ㄉㄞˋ ㄩˋ缔约国之一给予第三国某种权利时,其他缔约国即当然享受同等的权利,而不必另订新约。
英语 most favored nation
德语 Meistbegünstigung (S)
法语 Clause de la nation la plus favorisée
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拼音:zuìhuìguódàiyù,英语: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简称MFN,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法律待遇条款,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条约中规定这种待遇的条文称“最惠国条款”。【最】:副词。表示在程度上达到极点,超过一切同类的人或事物:最好。
【惠】:1.给予的或受到的好处;恩惠:小恩小惠。施惠于人。受惠无穷。2.给人好处:平等互惠。3.敬辞,用于对方对待自己的行动:惠临。惠顾。惠存。4.又同“慧”。
【國】:同“国”。
【待】:[dài]1.对待:优待。以礼相待。待人和气。2.招待:待客。3.等待:待业。严阵以待。有待改进。4.需要:自不待言。5.要;打算:待说不说。待要上前招呼,又怕认错了人。[dāi]停留:待一会儿再走。也作呆。
【遇】:1.相逢;遭遇:相遇。遇雨。遇险。不期而遇。2.对待;款待:待遇。优遇。冷遇。3.机会:机遇。际遇。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