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鶴之應的读音 鳴鶴之應的意思
【解释】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出处】《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示例】乃今穴居名彦,大夫垂访,诸君感~,邕邕焉,锵锵焉。夫亦行古之道也。 ◎明·张居正《〈玉林清赏诗〉序》
- 鳴
- 鶴
- 之
- 應
“鳴鶴之應”的读音
- 拼音读音:
- [míng hè zhī yīng]
- 汉字注音:
- ㄇㄧㄥˊ ㄏㄜˋ ㄓ ㄧㄥˋ
- 简繁字形:
- 鸣鹤之应
- 是否常用:
- 否
“鳴鶴之應”的意思
基本解释
基本解释
《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后以"鸣鹤之应"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
网络解释
【解释】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
【出处】《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
【示例】乃今穴居名彦,大夫垂访,诸君感~,邕邕焉,锵锵焉。夫亦行古之道也。 ◎明·张居正《〈玉林清赏诗〉序》
“鳴鶴之應”的单字解释
【鳴】:同“鸣”。
【鶴】:鳥類的一屬,全身白色或灰色,生活在水邊,吃魚、昆蟲或植物:鶴立。鶴發(fà)。鶴壽。鶴駕。鶴長鳧短。
【之】:1.往:由京之沪。君将何之?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之不得。取之不尽。操之过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过之无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词。这;那:之二虫。之子于钓。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之心。钟鼓之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之家。无价之宝。缓兵之计。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之大。战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之就下,极为自然。
【應】:[yīng]1.當、該。《詩經•周頌•賚》:“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南史•卷三十六•江夷傳》:“人所應有盡有,所應無盡無者,其江智深乎?”2.或是、想來是,表示推測的意思。南朝陳•徐陵《走筆戲書應令詩》:“秋來應瘦盡,偏自著腰身。”唐•杜甫《贈花卿詩》:“此曲祇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yìng]1.回答。《後漢書•卷十四•宗室四王三侯傳.齊武王縯傳》:“伯升笑而不應。”《水滸傳.第六回》:“由洒家叫喚,沒一個應。”2.允許、承諾。《樂府詩集•卷七十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紅樓夢•第九十六回》:“說是要救寶玉的命,諸事將就,自然應的。”3.附和:“裡應外合”、“同聲相應”。《史記•卷四十八•陳涉世家》:“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4.對付:“應世”、“隨機應變”。《莊子•齊物論》:“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5.證實:“應驗”。《水滸傳•第三十九回》:“這四句謠言已都應了。”《紅樓夢•第四十九回》:“怪道昨兒晚上燈花爆了又爆,結了又結,原來應到今日。”6.適合:“得心應手”。《易經•恆卦•彖曰》:“巽而動,剛柔皆應。”《老殘遊記•第七回》:“其實,只要四五個應手的人,已經足用了。”7.接受。《管子.小匡》:“應公之賜,殺之黃泉,死且不朽。”8.姓。如明代有應元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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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鳴鶴之應的读音是:míng hè zhī yīng,鳴鶴之應的意思:【解释】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出处】《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示例】乃今穴居名彦,大夫垂访,诸君感~,邕邕焉,锵锵焉。夫亦行古之道也。 ◎明·张居正《〈玉林清赏诗〉序》
基本解释
《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后以"鸣鹤之应"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解释】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
【出处】《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
【示例】乃今穴居名彦,大夫垂访,诸君感~,邕邕焉,锵锵焉。夫亦行古之道也。 ◎明·张居正《〈玉林清赏诗〉序》
【鳴】:同“鸣”。
【鶴】:鳥類的一屬,全身白色或灰色,生活在水邊,吃魚、昆蟲或植物:鶴立。鶴發(fà)。鶴壽。鶴駕。鶴長鳧短。
【之】:1.往:由京之沪。君将何之?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之不得。取之不尽。操之过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过之无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词。这;那:之二虫。之子于钓。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之心。钟鼓之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之家。无价之宝。缓兵之计。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之大。战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之就下,极为自然。
【應】:[yīng]1.當、該。《詩經•周頌•賚》:“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南史•卷三十六•江夷傳》:“人所應有盡有,所應無盡無者,其江智深乎?”2.或是、想來是,表示推測的意思。南朝陳•徐陵《走筆戲書應令詩》:“秋來應瘦盡,偏自著腰身。”唐•杜甫《贈花卿詩》:“此曲祇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聞?”[yìng]1.回答。《後漢書•卷十四•宗室四王三侯傳.齊武王縯傳》:“伯升笑而不應。”《水滸傳.第六回》:“由洒家叫喚,沒一個應。”2.允許、承諾。《樂府詩集•卷七十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以我應他人,君還何所望。”《紅樓夢•第九十六回》:“說是要救寶玉的命,諸事將就,自然應的。”3.附和:“裡應外合”、“同聲相應”。《史記•卷四十八•陳涉世家》:“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4.對付:“應世”、“隨機應變”。《莊子•齊物論》:“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5.證實:“應驗”。《水滸傳•第三十九回》:“這四句謠言已都應了。”《紅樓夢•第四十九回》:“怪道昨兒晚上燈花爆了又爆,結了又結,原來應到今日。”6.適合:“得心應手”。《易經•恆卦•彖曰》:“巽而動,剛柔皆應。”《老殘遊記•第七回》:“其實,只要四五個應手的人,已經足用了。”7.接受。《管子.小匡》:“應公之賜,殺之黃泉,死且不朽。”8.姓。如明代有應元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