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行为的词语

形容行为的词语:1. 谨慎;2. 热情;3. 坚定;4. 悲伤;5. 快乐;6. 狡猾;7. 无助;8. 狂喜;9. 顺从;10. 激动;11. 恶意;12. 犹豫;13. 深思;14. 愤怒;15. 放松;16. 紧张;17. 自信;18. 满足;19. 忧虑;20. 不屈

形容行为的词语 相关词语和解释

词语拼音/解释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成立要件:(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 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表现出来的对待他人和社会的有道德意义的活动。它是人的道德认识的外在具体表现,是实现道德动机的手段,是与“非道德行为”相对。包括道德的行为和不道德的行为两大类。不同时代、民族、社会和阶级对这两类行为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道德的行为是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反之则为不道德行为。
有行为能力 有行为能力 有行为能力是“无行为能力”的对称。权利主体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一定的年龄和正常的理智。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已达法定成年年龄的自然人为有行为能力人。依照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已从事劳动、有独立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有行为能力。
非道德行为 非道德行为 非道德行为亦译“非伦理行为”。人们并非在道德意识或道德动机支配下表现的以及不涉及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言行。与“道德行为”相对。此类行为不具有道德意义,也不能从道德上进行善恶评价。非道德行为与道德行为的区分不是绝对的,两者有时发生间接的联系;在时间、地点转移的条件下,两者有时相互转化。
行为不端 行为不端 行为不端:词语 行为不端:书籍 行为不端 (词语)行为不端,汉语常见词语,指行为不符合道德或法律规范。
攻击行为 攻击行为 攻击行为是以伤害另一生命的身体或心理为目的的行为,即对他人的敌视、伤害或破坏性行为。包括身体、心理或言语等方面。
行为 行为 (汉语词语)行为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xíng wéi,基本意思是举止行动;指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如:做出动作,发出声音,作出反应。出自《荀子·非十二子》。
反常行为 反常行为 反常行为也称“异常行为”。由于情景因素的刺激,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和生理上的障碍而表现出来的行为。
非法行为 非法行为 非法行为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fei fa xing wei,是指不合法的行为。
清偿 清偿 清偿,即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了结债务、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91条规定,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将导致合同关系终此。此处所说的按照约定对义务的履行,就是指清偿。关于清偿的性质,学界存在几种不同的看法:一是法律行为说。该观点认为,清偿为发生私法上效果的合法行为,应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说又分为单独行为、契约说和契约或单独行为说三种;二是非法律行为说。非法律行为说分为单纯事实行为说和准法律行为说。单纯事实行为说主张清偿乃单纯的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说则认为,清偿是属于广义的准法律行为。三是折衷说。给付行为为法律行为时,清偿亦为法律行为;给付行为为事实行为,清偿亦为事实行为。
法律行為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成立要件:(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清償 清偿 清偿,即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了结债务、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我国《合同法》第91条规定,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将导致合同关系终此。此处所说的按照约定对义务的履行,就是指清偿。关于清偿的性质,学界存在几种不同的看法:一是法律行为说。该观点认为,清偿为发生私法上效果的合法行为,应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说又分为单独行为、契约说和契约或单独行为说三种;二是非法律行为说。非法律行为说分为单纯事实行为说和准法律行为说。单纯事实行为说主张清偿乃单纯的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说则认为,清偿是属于广义的准法律行为。三是折衷说。给付行为为法律行为时,清偿亦为法律行为;给付行为为事实行为,清偿亦为事实行为。
道德习惯 道德习惯 道德习惯,亦称“道德行为习惯”。是指与一定的道德需要、道德倾向相联系的自动化的行为方式。经长期自觉的练习与实践而形成,是一个人由不经常的道德行为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品质的关键因素。它的养成不仅使人获得了易于实现道德动机的行l^J手段,而且还由于它的受阻会引起消极的情绪体验。从而J成为进一步激励人们行动的内驱力。为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教师在组织行为练习与实践时应注意:(1)激发学生掌握良好道德行为习惯的意向与欲望;(2)提供道德行为练习与实践的榜样,让学生进行模仿;(3)创造良好的行为情境,避免重复_不良行为的机会;(4)使学生了解道德行为的社会意义及练习的阶段要求,并让学生了解练习的成绩和体验到愉快的情绪;(5)及时帮助学生克服不良行为习懒.使之明确坏习惯的害处,并加强克服坏习惯的信心。
动机论 动机论 动机论,在道德评价中主张根据人的主观愿望来确定行为的道德意义的理论,与“效果论”相对。动机论认为人的行为善恶取决于动机是否善良,而与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无关;人的道德义务源于先验的善良意志,是善良意志发出的命令即所谓的“道德律令”,道德评价的标准是根据人的行为的动机、意向、行为所遵循的规则等道德的因素,而不去考虑行为结果对人对己的利与害。判断或评价行为的善恶只须看动机,不必看效果。这种理论割裂了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关系,是片面的。 动机论的代表人物有康德、布拉德雷、儒家以及基督教伦理学家。 动机论亦称“意向论”。是一种片面强调动机的道德评价理论。与“效果论”相对,认为人的行为善恶取决于动机是否善良,而与行为效果无关。判断或评价行为的善恶只需看动机,不必看效果。在中国,儒家伦理具有明显的动机论倾向。孟子主张“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董仲舒则明确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春秋繁露》)。认为人的行为善恶,主要看他是否出于“道”、“理”动机,而不在于功利效果。
责任能力 责任能力 责任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履行法律义务和接受不履行义务时的惩治性法律后果的资格。责任能力状况一般与行为能力状况是一致的。但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有经济能力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要以行为人自已的财产进行赔偿。对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精神和智力正常的人,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无责任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欺诈 欺诈 (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在法律中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 欺诈 (词语解析)欺诈,是指用狡诈的手段施诈于人,是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法律允许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撤销该项民事行为, 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unfair competition)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经济运行的经济体制模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在市场中,鼓励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的正当竞争。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如商业毁谤、商业贿赂 、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是对正当竞争行为的违反和侵害,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损害其他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依据我国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依法规制,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如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成为当前不正当竞争中的一大难题。当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环境,需要进行修改。
不作为 不作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2015年2月10日,保定市召开“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白沟新城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对1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欺詐 欺诈 (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在法律中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或可撤销的行为。 欺诈 (词语解析)欺诈,是指用狡诈的手段施诈于人,是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法律允许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撤销该项民事行为, 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
不作爲 不作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2015年2月10日,保定市召开“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白沟新城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对1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常行 常行 常行:人力资源专家 常行:汉语词语 常行 (汉语词语)cháng xíng (1).指平时的行为准则;永久实行的准则。 《晏子春秋·问上十六》:“ 景公 问 晏子 曰:‘君子常行曷若?’” 汉 东方朔 《答客难》:“天有常度,地有常形,君子有常行。” 清 梅曾亮 《叶耳山遗稿书后》:“夫安贫固士之常行也。” (2).素常的行卷。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遭遇》:“二子初未知谁也,潜访於阍吏,吏曰:‘ 萧尚书 也。’因各以常行一轴面贽,大蒙称赏。” (3).日常实行。 《新唐书·刑法志》:“格者,百官有司所常行之事也。” (4).平常的行为。 宋 曾巩 《史馆申请三道》:“善恶可劝戒是非,后世当考者书之,其细故常行更不备书。” (5).平时出行。 《辽史·仪卫志一》:“平头辇,常行用之。”
代理人 代理人 (法律名词)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为代理人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为代理人时,其代理行为应符合法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依当事人的授权委托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委托代理人”或“意定代理人”;依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法定代理人”;依人民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而确定的代理人,称为“指定代理人”。代理人不得超越代理权限进行代理,不得滥用代理权。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但不得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的,应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符合代理行为要件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 道德观念(moral idea),道德的主观方面。反映历史上变化着和发展着的道德关系,即人们在道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关系的行为准则。与一般的反映不同。它包含特殊的道德论证,反映的并不只是行为的本身,而是包含着行为的品格和价值。其形成不仅意味着人们要了解社会上公认的道德行为准则是什么,而且更意味着人们对它们的承认,即切实体会到它们的正确性,并内化为自己的道德需要,从而才能用来评价别人和自己的行为。它使人们的道德行为变成了真正的自觉行为,保证了人们在是非、善恶之间能够进行正确的选择。
动物心理学 动物心理学 动物心理学(英语:The Psychology of Animal或The Animal psychology)是一个心理学分支学科。其是对动物——尤其是非人类动物——的心灵的研究。 除动物心理学之外,研究动物行为的还有比较心理学和习性学,比较心理学着重于从进化的观点对不同种动物的行为进行比较研究,动物心理学则着重于通过动物行为对心理过程进行分析。习性学则侧重在正常自然环境中对动物的习惯和行为及其适应生存的功能进行观察。
善行 善行 (词汇)善行,汉语词汇,拼音shàn xíng,释义为谓慷慨的捐献、使人免受折磨、惩罚或痛苦的仁慈行为。其含义有: 1、美好的品行;美好的行为。 2、善于行路。 3、慈善的举动。
素隐行怪 素隐行怪【解释】隐:隐暗的事;行:从事;怪:怪事。求索隐暗的事情,而行怪迂之道。意指身居隐逸的地方,行为怪异,以求名声。【出处】《汉书·艺文志》:“孔子曰:‘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不为之矣。”
危行 危行 危行,汉语词汇。 拼音:wēi xíng 注音: 释义:1、危险的行动。2. 小心地行动;慎行。3. 正直的行为。4. 谓(言语)高于行为。5. 不安全的航行。 《易·震》:“《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孔颖达 疏:“‘危行也’者,怀惧往来,是致危之行。”
意志 意志 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自身的行动,克服困难,去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倾向。它是决策心理活动过程中的重要的心理因素,是人的意识能动性的集中表现,在人主动地变革现实的行动中表现出来,对行为有发动、坚持和制止、改变等方面的控制调节作用。意志过程包括两个阶段:一为采取决定阶段,也是意志行动的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解决动机斗争问题,然后是确定行动的目标和选择达到目标的有效策略、方法和手段,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二为执行决定阶段,这是将行动计划付诸实现的过程。在这一阶段,要坚定地执行所定的行动计划,努力克服主观上和客观上遇到的各种困难,最终实现计划。
素隱行怪 【解释】隐:隐暗的事;行:从事;怪:怪事。求索隐暗的事情,而行怪迂之道。意指身居隐逸的地方,行为怪异,以求名声。【出处】《汉书·艺文志》:“孔子曰:‘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不为之矣。”
不作為 不作为 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2015年2月10日,保定市召开“深化整改、从严治理、提升效能、促进发展”专项行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白沟新城有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件,对1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暴力 暴力 (法律名词)暴力(violence)是一个法律名词,指使用武力或人身攻击或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纷争。暴力行为程度非常严重,级别为R级。国与国之间的战争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发动战争,在现代社会,是一种犯罪行为,违背国际法发动战争者会遭到国际的谴责与制裁,更甚者,其国家会遭到联合国派遣部队攻击,统治者会被送往国际法庭接受审判,除了在联合国的首肯下,为国际秩序所发动者除外。 暴力 (汉语词语)暴力,暴露出来的力量。 ,以暴易暴,与乱同道。——《旧唐书·魏征传》武力与暴力有本质上的不同:武力是制衡暴力的实力,武力与暴力不可混淆。 暴力是暴露出来的力量。武力是针对已暴露出来的力量、采取相应的制衡方式,以达到制止、消停暴力的结果,是“反过来控制局面、而不被局面所牵制”的前摄行为,保障到更高的获胜行动结果。 含义:不同的团体或个人之间,如不能用和平方法协调彼此的利益时,常会用强制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称为暴力 古意:指不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强制力量。语出宋 叶适《忠翊郎致仕蔡君墓志铭》:“环白山数里,暴力销耎,负贩有实直,惜乎君之所施者少也。”
德行 德行 (道德品行的素质)德行 dé xíng,汉语词汇。是指道德品行的素质,也指讥讽人的话,表示瞧不起别人的仪容、举止、行为、作风等用此词。语出《易·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包括法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点: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重在教育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狗行狼心 狗行狼心【解释】比喻行为凶狠,心肠毒辣。【出处】元·白朴《恼煞人》套曲:“恨冯魁,趋恩夺爱,狗行狼心,全然不怕天折挫。”【示例】为你两头白面搬兴废,转背言词说是非。这厮敢狗行狼心,~。 ◎元康进之《李魁负荆》第二折
嘉言懿行 嘉言懿行【解释】嘉、懿:善、美。有教育意义的好言语和好行为。【出处】《尚书·大禹谟》:“若允兹,嘉言罔攸伏,野无遗贤,万邦贤宁。”宋·朱熹《朱子全书·学五》:“见人嘉言善行,则敬慕而记录之。”【示例】这部书叫《帝鉴图说》,出于明朝张居正的手笔,辑录历代贤主的~。 ◎高阳《玉座珠帘》上册【近义词】瑰意琦行【反义词】污言秽行、为非作歹【语法】联合式;作主语、宾语;指有益的言论和高尚的行为
结汇 结汇 结汇指企业或个人按照汇率将买进外汇和卖出外汇进行结清的行为。进出口专业公司,根据进口业务需要,以本国的货币按照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向外汇专业银行购买外币汇往国外,或将出口所得外币,按照牌价售与外汇银行而折合成本国货币,在对外贸易中,均称为结汇。我国外汇牌价,规定由中国银行逐日公布,外汇管理,亦由中国银行进行。牌价有买价和卖价。卖价要高于买价,其间的差额为银行兑换的手续费,或称兑换收益。
戒具 戒具 戒具是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为制止犯罪行为而依法使用的警戒防备专用器具。主要指手铐、脚镣、警绳、警棍等。按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犯人使用戒具,必须经监狱、劳改队主管领导批准。遇有犯人行凶制止无效等特殊情况时,应先加戴戒具,然后补报审批手续。对老病残犯禁止使用戒具。对女犯,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也不得使用戒具。凡加戴戒具的犯人,均不应再出工劳动。使用戒具的时间,除死刑待执行的犯人外,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5天。犯人的危险行为消除后,应即梓除戒具。不得把戒具作为处罚犯人的手段。
苦行 苦行 (非佛教宗教用语)苦行(梵文:तपस्,Tapas)印度系列宗教包括印度教、耆那教的修行方式,故意用一般人难以忍受的种种痛苦来折磨自己。如:印度教中人们通过苦行获得神灵的祝福,或得到解脱。 苦行 (词语)苦行,宗教徒指受冻、挨饿、拔发、裸形、炙肤等刻苦自己身心的行为。谓行之可求得解脱。
信托 信托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肆行 肆行 肆行,汉语词汇。 拼音:sì xíng 释义:1、放纵的行为。2、谓恣意妄为。3、谓自由自在地来去。4、犹流行。
心理学 心理学 (学科名称)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心理现象及其影响下的精神功能和行为活动的科学,兼顾突出的理论性和应用(实践)性。 心理学包括基础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两大领域,其研究涉及知觉、认知、情绪、思维、人格、行为习惯、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等许多领域,也与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家庭、教育、健康、社会等发生关联。心理学一方面尝试用大脑运作来解释个体基本的行为与心理机能,同时,心理学也尝试解释个体心理机能在社会行为与社会动力中的角色;另外,它还与神经科学、医学、哲学、生物学、宗教学等学科有关,因为这些学科所探讨的生理或心理作用会影响个体的心智。实际上,很多人文和自然学科都与心理学有关,人类心理活动其本身就与人类生存环境密不可分。 心理学家从事基础研究的目的是描述、解释、预测和影响行为。应用心理学家还有第五个目的——提高人类生活的质量。这些目标构成了心理学事业的基础。 心理学符号的含义:符号在希腊语里是灵魂的意思,后来变成英文psyche。
性行 性行 性行是一个汉语词语, 拼音是xìngxíng, 释义为本性与行为。
正当 正当 通常指人的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经济、政治、法律等领域中,正当指一个人的行为、要求、愿望等符合社会的政策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或者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的利益。道德上的正当指行为符合最起码的、最低的道德要求,并不体现行为的道德价值的大小和行为者道德境界的高低。
行径 行径 行径,亦作“ 行迳 ”,指通行的小路;行为,举动。
违法 违法 违法,也称违法行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体(个人或单位)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或导致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违法行为表现为超越法律允许限度的权利滥用、作出法律禁止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定的积极义务等。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違法 违法 违法,也称违法行为,是指特定的法律主体(个人或单位)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或导致的、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违法行为表现为超越法律允许限度的权利滥用、作出法律禁止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定的积极义务等。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罪行 罪行 《罪行》是由Alberto Bevilacqua导演,娜塔查·阿玛尔 、罗伯特·何森、Kaspar Capparoni、Brontis Jodorowsky、Michela Miti/Antonio Manzini、Robert Hossein、Maurizio Donadoni主演的电影。 罪行 (汉语词语)罪行,读音是zuìxíng,汉语词汇,解释为犯罪的行为。
治行 治行 治行,犹言政绩;整治行装。语出《管子·八观》:“治行为上,爵列为下,则豪桀材臣不务竭能,便辟左右不论功能。”
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行若狗彘 行若狗彘【解释】指人无耻,行为像猪狗一样。【出处】西汉·贾谊《论治安策》:“故此一豫让也,反君事仇,行若狗彘。”【示例】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然也。 ◎明·李贽《三教归儒说》
慎独 慎独 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慎独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修养,看重个人品行的操守,是个人风范的最高境界。出于《文子·精诚篇》:“圣人不惭于景,君子慎其独也,舍近期远,塞矣。”,东汉郑玄注《中庸》“慎独”云:“慎其家居之所为。”人们一般理解为“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辞海》,或“在独处时能谨慎不苟”《辞源》。 另外出土于湖北沙洋的郭店楚简儒家类的典籍《五行》各有二章特地议论“慎独”简本《五行》16~18云: “淑人小人,其义一也”。能为一而后能为小人,小人慎其独也。 “展望弗及,兴高采烈”。能差池共羽而后能至哀,小人慎其独也。 一. “慎”就是小心谨慎、随时戒备;“独”就是独处,独自行事。意思是说,严格控制自己的欲望,不靠别人监督,自觉控制自己的欲望。 二. “慎独”:是一种修为境界。 三. 怎么达到“慎独”这种境界: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修养。 四. 包含态度与方法。谨慎治学态度,推动”知行反“认识模式,以穷理尽性地形成完整的系统知识,慎全独一。
狼心狗行 狼心狗行【解释】心肠似狼,行为如狗。比喻贪婪凶狠,卑鄙无耻。【出处】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七回:“昔日以汝为忠义,推为盟主;今之所为,真狼心狗行之徒,有何面目立于世间!”【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含贬义
行实 行实 行实,亦作“ 行寔 ”,汉语词汇。 拼音:xíng shí 释义: 1、行为朴厚。2. 谓实际行为;实际。3、指生平事迹。4、犹行状。记述死者生平事迹的文章。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虐待罪 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权益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殴打、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进行超体力劳动等肉体摧残手段,以及侮辱、限制行动自由等精神折磨手段,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推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3)犯罪主体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具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或扶养关系,而且又是同一家庭的成员。(4)主观方面是故意。
感化教育 感化教育 帮助犯罪者认识犯罪性质、改过自新、重建人格的一种矫治社会工作。各国感化教育的对象不尽相同,有些国家主要是少年犯,有些国家包括成年犯罪分子,或心理失调、行为偏颇的学生。感化教育的目的是协助教育对象主动改造自己,与他人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形成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主要做法是:①与教育对象交谈,对其进行说理教育,让他们体会到社会的关心,激发其上进心;②创造安全和信任的气氛,消除他们的积虑,缓解紧张情绪;③帮助教育对象认识社会,理智地对待诸如就业、升学、家庭的责任、朋友的交往、价值标准、行为规范等问题;④配合医生对教育对象进行心理治疗,使他们改变人格与行为;⑤帮助教育对象感受与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消除对立情绪和自暴自弃的心理;⑥动员和组织学校、家庭及社会力量,开展各种帮教活动,给教育对象以思想上、经济上和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直言危行 直言危行 危行:直行。正直的言论和行为 【词目】直言危行 【读音】zhí yán wēi xíng 【释义】。 【出处】唐·白居易《使百职修皇纲振》:“以直言危行者为狂愚,以中立守道者为凝滞。”
慎獨 慎独 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慎独讲究个人道德水平的修养,看重个人品行的操守,是个人风范的最高境界。出于《文子·精诚篇》:“圣人不惭于景,君子慎其独也,舍近期远,塞矣。”,东汉郑玄注《中庸》“慎独”云:“慎其家居之所为。”人们一般理解为“在独处无人注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辞海》,或“在独处时能谨慎不苟”《辞源》。 另外出土于湖北沙洋的郭店楚简儒家类的典籍《五行》各有二章特地议论“慎独”简本《五行》16~18云: “淑人小人,其义一也”。能为一而后能为小人,小人慎其独也。 “展望弗及,兴高采烈”。能差池共羽而后能至哀,小人慎其独也。 一. “慎”就是小心谨慎、随时戒备;“独”就是独处,独自行事。意思是说,严格控制自己的欲望,不靠别人监督,自觉控制自己的欲望。 二. “慎独”:是一种修为境界。 三. 怎么达到“慎独”这种境界: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修养。 四. 包含态度与方法。谨慎治学态度,推动”知行反“认识模式,以穷理尽性地形成完整的系统知识,慎全独一。
信託 信托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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